1、会员基本条件:
(1)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;
(2)自愿向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提出入会申请;
(3)在全国青少年宫业务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2、理事基本条件
(1)是协会会员单位,入会时间在一年以上;
(2)严格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(3)积极参加并配合协会的各项活动,履行理事职责和义务;
(4)坚持公益性,在全国青少年宫业务领域中具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,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协调发展,能够发挥行业示范作用;
(5)能够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,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;
(6)及时交纳会费;
(7)协会理事原则上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。当单位法人代表不能出任时,可由其指定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。